行业资讯
  • 最新电视剧
  • 小米影院
  • 天畅影院
  • 南瓜影院
  • 全民影院
  • 飘花影视网
  • 天畅影院
  • 小米影院
  • 樱花漫画网
  • 首页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详情

    指导组专家:"重典治乱"是食品安全法修改重要思想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3-07-08  点击数:1633次

      7月8日讯 (记者 胡永平 杨亮 张换换)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是在“三鹿事件”之后紧急出台的一部法律,可以说在当时规范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明确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果没有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可以说今天的食品安全现状比现在可能要糟得多。但是,我们也看到,正是因为立法出台时间比较仓促,很多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操作性和可塑性差,再加上食品安全域监管不力,使得现实生活中好人受气,坏人神气,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象。近几年食品行业接连曝出严重安全问题,有些黑幕让人触目惊心,百姓闻“食”色变。特别是婴幼儿奶粉方面,很多人宁愿花高价去香港或国外采购,也不愿买本国的乳制品。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重塑消费者信心,国家决定对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修改,完善现有法律存在的种种缺陷,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为此,中国网记者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指导组成员刘俊海教授,请他为我们详解本次食品安全法修改的有关情况。刘俊海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刘俊海教授说,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有助于形成一个全民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各行其道,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各得其所的现代市场生态环境。

      食品安全法应当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消费者维权难是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的现实问题。刘俊海教授把这个问题通俗化的概括为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而且杀了一头牛也未必能追回一只鸡。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实质在哪里?他认为,一是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大超过了维权的收益,有的是零收益。第二个是商家的违法收益大大超过了违法的成本,这也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在实践当中,特别是在某些地方、某些产业域得不到贯彻执行的真正的原因。第三个就举证难。他说,现在很多检测机构不提供个人检测服务,消费者去检测总是被拒之门外。有的检测机构和大型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着某种有形、无形的、直接的、间接的利益关系,包括财产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所以这些检测机构不愿意得罪大型的生产企业,如果做出了对企业不利的结论,以后这个企业至少有一些好活就不找检测机构了,检测机构从大型企业那里挣不到钱了。刘俊海教授说,这种检测机构包括我们有关机构下属的事业单位采取这种态度不应当,拒绝向公众提供检测服务本身就是失职行为。

      他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中应当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如消费者买了一袋牛奶、一袋馒头、一袋鸡肉,然后吃这些熟食肚子出问题了,去医院看病花了几百元、几千元,只要有证据证明我是购买你的产品,就食品安全本身的质量缺陷,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有义务举证这个食品是安全的,他们有义务自证清白,如果自证清白不了,就应当推定食品安全有问题,这就是问题食品,你必须承担责任。

      刘俊海教授认为,衡量我们打造《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本成功的一个试金石就是看消费者维权收益是不是高于维权成本,商家的违法收益是不是低于违法成本。他说,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他们违法收益为零甚至负收入,相信你逼着一个企业去造假,它都不愿意了。

      理顺监管体制 解决“九龙”难治一水局面

      食品不安全责任人是企业,但除了企业本身要慎独自律外,刘俊海教授认为,在这种特定历史时期必须要加大监管力度,要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但提到监管的问题大家有共识,现在食品有安全,与监管部门的懈怠、不作为有密切的关联。如何破解这个问题,我们又面临着困惑,就是从我们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来看,一个部门往往管不了,多个部门往往又管不好。这就陷入一个怪圈了。

      在2009年起草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时候,我们选择了一种中庸之道,就是多龙治水,卫生部有监管食品安全的责任,还有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监管的责任,农业部有责任、商务部有责任,工商局有责任,质检总局有责任。但就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行之后,依然出现了9个部门管不好一棵豆芽,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现象。这说明我们原来的食品监管体制是有问题的,所以,为了进一步消除监管的盲区,加强监管的合力,今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要设立一个对食品安全进行统一、综合监管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现一龙治水的监管体制,整合了质监局、工商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资源,组建成立了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但是,我们《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体制和今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还存在着不一致,所以,理顺监管体制这是我们修改食品安全法的一个重要的核心内容。

      建议第三方交易平台承担对消费者的先行赔付责任

      对于现在热门的网购食品,很多人认为缺乏法律监管。刘俊海教授并不认同这种看法,他说网购食品跟传统购物实质上没什么不同,首先它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同时还要遵守电子商务基于它的特殊性而涉及到的特别法的规则。这样才能够让消费者真正用钞票来支持网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他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修订的时候,针对网购的特殊性还要做一些特别的设计。比如说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像淘宝这类网站,能不能先承担对消费者的先行赔付责任。因为开网店的人有的在工商局注册有企业,注册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甚至股份公司,有的根本就没有注册。但是你肚子吃坏了,病出来了,电商跑了。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

      实践当中包括淘宝网都是向电商收取保证金的。刘教授说,既然你收了保证金,而且消费者也信任你淘宝网,信任第三方交易平台,在你的地盘买东西,你必须保证在你这个电商平台上做买卖的电商和它的生产、出售的产品是安全的,你先行承担责任,你先对消费者承担责任以后,你再去向始作俑者的失信企业追查,这也是桥归桥、路归路。

      建立更严格的惩罚赔偿制度:上不封下有保底

      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早就有了对企业出售问题食品的惩罚赔偿制度。刘俊海教授经过调查和研究,发现在现实生活当中真正用好食品安全法第96条,提起10倍惩罚赔偿责任诉讼的消费者少之又少,为什么呢?大家看着10倍非常多,但实际也不多。比如1袋牛奶1.5元,返还你1.5元,再加赔你15元,总共16.5元。但你打车到消协往返就20元,你如果去法院交个诉讼费,又是几百元,所以,这样的惩罚赔偿制度还是解决不了,为了追回一只鸡杀了一头牛的问题。

      刘俊海教授说,设计惩罚赔偿制度实际上为了将来弃而不用,为了达到弃而不用的目的,现在必须重典治乱。他提出,在惩罚赔偿的规定上要实行“上不封,下要保底”的策略。因为有些商家,出售的大量的不安全食品,比如像地沟油炸的油条,死猪肉包的包子,这些食品价格很低,但对人体的伤害却非常大。他认为,可以由法院在个案当中按照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按照原告人所受的损害,按照这种食品丑闻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心理上的伤害程度,综合衡量确定赔偿额,上不封。同时,给消费者维权设定一个更低赔偿标准,可以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消费者维权收入必然超过维权成本,而商家的违法收益必然低于它的违法成本。

      专家建议食品安全法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有首歌的名字叫《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这个歌名很形象的描绘出了消费者吃了问题食品的情形。因为消费者因问题食品吃坏肚子,有的时候会影响心情,会感到郁闷,会觉的压抑。当人身体出现疾病的时候,会影响到他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问题食品给消费者带来的财产损害,有实际损害赔偿,还有惩罚性赔偿,但这些只解决财产利益问题,解决不了他的精神创伤问题。

      刘俊海教授力主在惩罚性赔偿之外再加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他认为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损害赔偿也是万万不能的。只有当失信企业感到疼痛难忍的时候,不愿意去伤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他的生命权、健康权的时候,这个制度就设计好了。他建议立法者一定要浓泼重墨规定食品安全当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标准散、乱、差 制定标准应征求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标准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脊梁。如果食品安全标准不给力,应当说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缺钙”的,是有“佝髅病”的。我们现在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着“散、乱、差”三大问题。为了给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补钙”,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

      刘俊海教授建议,立法部门改变食品安全标准制订话语权的规则。以往制定标准都是行业协会,企业主导治理标准,政府主管部门背书,然后就发布了。刘教授告诉记者,针对很多企业向面粉中添加滑石粉的问题,他多次在媒体上发表观点,呼吁一定要把滑石粉从面粉中清理出去,可到现在没有清理出去。这些企业有他的话语渠道,制订食品安全标准的时候,有关部门老是征求企业的意见,唯独不征求消费者意见。他认为,如果《食品安全法》修改,能把消费者加入到标准制定过程来就功德无量。他说,食品安全标准一定要开门立标,民主立标,透明立标,民本立标,一定要以消费者的生命和身心健康作为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尺度,除了消费者的安全保证权之外没有第二个标准。

      刘俊海教授说,我们要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出台之前的风险预评估制度。一定要在食品安全标准出台之前,进行全面细致的论证,要评估标准一旦实施,会不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更后他说,除了修改《食品安全法》,我们还要同步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刑法和行政法制度设计等等,使得相应法律更具可操作性。

      (来源:中国网)

     

    相关行业资讯


    触屏版   电脑版 杭州惠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公河路26号5幢1层103室
     ICP备案号:浙ICP备11065962号

    电话号码:0571-81604278  传真号码:0571-81604276

  • 最新电视剧
  • 小米影院
  • 天畅影院
  • 南瓜影院
  • 全民影院
  • 飘花影视网
  • 天畅影院
  • 小米影院
  • 樱花漫画网